根据教育部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精神,经初试,我院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环节。现将复试信息公布如下:
一、复试内容和形式
复试主要测试考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、基本知识、基本技能的情况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测试考生的外国语听力、口语以及专业外语水平。
(一)《妇儿护理学》专业综合课笔试
考试内容为《妇产科护理学》和《儿科护理学》。
(二)《基础护理学》技能操作考核
考试内容为《基础护理学》中的技术操作,考生需自备护士服、帽、鞋、口罩等与操作有关个人用物。
(三)面试
面试主要是测试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、外语听力、口语以及专业外语水平。
二、复试安排
日期
| 时间
| 内容
| 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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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.3.22
| 13:00-16:00
| 报到、资格审查
| 大连大学护理学院中山区鲁迅路校区教学楼二楼会议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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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.3.23
| 9:00-10:30
| 《妇儿护理学》专业综合课笔试
| 大连大学护理学院中山区鲁迅路校区教学楼三楼示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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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.3.23
| 10:30-12:00
| 护理技能操作考核
| 大连大学护理学院中山区鲁迅路校区教学楼二楼实验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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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.3.23
| 13:00-16:00
| 面试(含英语听力口语)
| 大连大学护理学院中山区鲁迅路校区教学楼二楼会议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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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.3.24
| 6:30-7:30
| 化验肝功(空腹)
| 大连市金州区学府大街10号大连大学门诊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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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.3.24
| 8:00-11:00
| 常规体检
| 大连市金州区学府大街10号大连大学门诊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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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.3.27
| 13:00
| 公布复试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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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资格审查
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原件材料:
应届毕业生:准考证、复试通知书、身份证、教育部学籍电子信息报告、学生证、政治资格审查表(须单位盖章,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盖章)、本科成绩单(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馆公章)、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或综合能力的材料。
往届毕业生:准考证、复试通知书、身份证、教育部学历电子信息备案表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政治资格审查表(须单位盖章,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盖章)、本科成绩单(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档案馆公章)、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或综合能力的材料。
以上有关材料都需要提交复印件,包括有效身份证件,且统一用A4纸复印,并上交。
四、体检
统一在大连大学校门诊部进行体检,体检费60元。
五、复试地点
本次复试安排地点为: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24号大连大学护理学院(非金州区大连大学校本部)
六、说明
考生需下载并填写《大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现实表现材料》、《大连大学2017年护理学硕士复试个人信息表》(详见附件1、2)。
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和体检,否则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。其它具体事宜报到时另行通知。
附件1:大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现实表现材料
附件2:大连大学2017年护理学硕士复试个人信息表
联系方式:82829795岳老师
大连大学护理学院
2017年3月20日